生活贫困过不下去的家庭会选择把妻子连同孩子一起卖给教会。

    丈夫收到的钱大多都是几“先令”,这点钱只够他享用一顿还算丰盛的晚餐。

    至于教会买下那些人做什么,这就不是其他人可以得知的了。

    1753年英吉利出台了婚姻法也没有改变这当中情况,不过当时的王室、权贵为了稳定社会上的情况,在里面增加了一条规定。

    “若是妻子在婚后有了残疾,不支持丈夫离婚(卖妻)。”

    有些妻子不愿意被赶出富裕的家,不愿意离婚(被卖掉),所以当时有很多人选择了自残。

    到了十八世纪,英吉利的社会上发生了很多变化,城市里面的男人忙着去国外、海上发财。

    农村的男人到城市里面打工赚钱,他们见识的越多,对于原本的配偶就越挑剔,这让“卖妻”这种情况变的更加普遍起来。

    当时还出现了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男人长时间不在家,留守的女人为了生存、也可以说为了生活的更好,她们大多都会找其他人嫁过去。

    这种情况下,她原先的丈夫要是回来之后,得知妻子已经改嫁他人的时候,原先的丈夫可以找上门索要钱财。

    女性现任丈夫不出钱的话,那原先的丈夫就会拉着她到外面售卖。

    “卖妻”这种情况到了十九世纪变得更加严重,因为这种事情没有法律依据,英吉利官方对此采用了模棱两可的态度。

    神职人员只要你肯交钱,他们就能证明这场交易的合法化。

    这也让卖妻这种情况从底层劳动者蔓延到中层民众当中,集市上、码头上、酒店当中卖妻的比比皆是。

    而且这个习俗一直延续到了二十世纪初期,在英吉利的某些地方依旧以其它的方式流传着。

    不过那这些人不承认这种说辞,他们说这是一种“离婚的高级状态”。

    根据露西娅·汤普森这些年搜集到消息统计,仅二十世纪初期这段时间内,他就收集到了387起关于出售妻子事件的资料。

    有些女性因此把丈夫告上法庭,但是最终给出的结果是“模糊和可疑的”.笔趣阁_www.bqg13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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