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姑娘来。

    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些人喜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至于小姑娘的辩驳没有几个人理会,他们心里面怎么痛快怎么说。

    什么不懂事,不孝顺、到现在还要狡辩,要是他们家的孩子这样直接腿打断等等。

    小姑娘一张嘴根本就说不过这些人,她越来越大的哭声引发了后面围观和乘务员的到来。

    制服的震慑力非常大,乘警的到来让这个老太太不敢隐瞒把事情的经过全都说了出来。

    真相大白后,这个老太太就被带走了。

    不过韩立感觉自己不能白起来一趟,于是就冲着那个小姑娘大声的喊道。

    “那位小女同志,现在什么年代了,咱们可不能白受欺负,一定要让这样的人付出代价,你看看你胳膊上被掐的那些乌青。

    她的性质不仅仅是逃票,还涉及到人身伤害,从她的所作所为上不难看出,这个人应该存在着很深的封建思想残余,我们绝对不能放过这样的人。

    现在你可以跟过去向乘警组报案,要求对这个人依法严惩,绝不和解。

    根据79年出台、80年施行的相关法律当中第160条规定,她这种行为已经涉及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了。

    这属于藐视社会公德,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破坏公共秩序,哪怕你的伤势不至于让她判刑,但是拘留上几天还是没有问题。”

    【其实就是流、芒罪,80年颁布,83年再次定义之后,这才成为了大家口中的那个什么都能装的口袋、Z,不过现在是81年,某些情况还没有发展到那个地步。】

    韩立的几句话把周围的人全都给震惊到了,包括刚才的那位乘警在内。

    因为在这个年代别说胳膊上被掐乌青了,哪怕双方打破头、打折胳膊、腿都不是什么大事,大多都是调解一番双方和解结束,生死仇敌不算。

    而,那些较真的人会被同事、乡邻们下意识的排挤、疏远。

    因为生活中的磕磕绊绊在所难免,这个就跟屋檐要滴水、勺子得碰锅一样,他们也怕自己某一天因为某件事,被对方给较真的送进去。

    在这个人口没有什么太多办法流通的时代,长期以往这个人或者说这一家子被众人暗里排斥,他们的名声就可想而知了。

    你一个人可以不在意,但是你的父母呢?妻子呢?孩子呢?

    特别是小孩子,打打闹闹、磕磕绊绊太正常了,你要是较真的话,那你的孩子就会被所有孩子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