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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混个温饱。

    三天饿九顿,或者在纽约的公园里睡长椅,躺大街,住个脏到看不出本来颜色的外挂式房车的那种,才叫落魄。

    另一方面。

    三十岁前就挣到1000万美元的,例子也多多了。

    赫斯特这类40岁就成为古往今来艺术家身价排行榜第一的幸运儿就不说了。

    唐宁二十多岁,也早就靠着画笔挣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一百万和国际双年展的金奖。

    影响一个艺术家的财富积累多与寡的东西里,也许有很强的运气与投机的成分在其中。

    但技法是不会骗人的。

    唐宁参加魔都双年展的时候,年纪并不比今天的顾为经大几岁,下笔却已经虚实有度,神完意足,举手投足之间,皆是名家气象。

    那才是真正的天才。

    要唐克斯说——

    构成这幅作品的诸多元素里。

    技法属于不错,绘画方式称得上有亮点,但也还是他这般的资深专家简单瞅上两眼,就能把画法看透个七七八八的那种。

    如果这种画法是他自创的,完全是顾为经靠自己的能力在艺术的荆棘道路上所迈步踏出的一条前人未曾走过的新鲜道路。

    啥也不说。

    这家伙就是光,是电,是神话。

    唐克斯会立刻冲过去,跪着把金奖颁给顾为经,然后把自己屁股下的位置让出来,让他去当评委会的主席。

    但如果仅仅只是在前人的所打的地基上,做一些纹理的装饰性创新。

    那么——

    他的评价也就是“很聪明”,充其量算是画法上下了功夫,很成熟,很讨巧,准确的用痒痒挠搔到了他这个策展人的痒处了而已。

    唯度唯度这幅画的整体气质,这种像是凝固的火焰一般的气质。

    它已经不是单纯的好了,而是……

    唐克斯没懂。

    是的。

    唐克斯已经瞅了又瞅。

    他端详了好久,快把下巴上的胡子拔下来了也没搞明白,这种感觉到底是怎么画出来的。

    有些作品无论多么的复杂深邃,蕴含了多么高概念的艺术理论,只要你有相关的背景知识,看明白还是很容易的。

    类似达达主义的白纸,或者杜尚的《泉》,创作本身没有任何复杂的技巧可言,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的技巧。往画框里装张白纸,或者扛个小便池摆进展览里,有什么难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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