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的黄埔生,就是最后的绝唱。

    以曹孟奇的资历,绝对是排名第一的。

    比他排名更高的,已经不可能亲自加入战场。都是坐镇后方指挥的多。

    那些没有实战能力的人,和张庸无关。

    “我没事。”

    曹孟奇瓮声瓮气的回答。

    感觉还是非常不爽的。居然被对手给埋伏了。太失败。

    张庸拿出一把勃朗宁M1935手枪给对方。还有两个备用弹匣。这才是标配好吧。但凡有一把枪,老曹都不会如此狼狈。不过,张庸没有问,老曹为什么没有带枪。

    结果……

    曹孟奇悻悻的主动开口,“我的枪被偷了。”

    “什么?”张庸愕然。

    匪夷所思。

    难以置信。

    老曹的枪居然被人偷了?

    哈哈!

    忽然,张庸很想笑。

    真的。

    差点没忍住。

    急忙转头。捂嘴。跟女人似的。

    哈哈!

    老曹的枪被偷了……

    黄埔毕业,复兴社特务处优秀特工,居然枪被偷了……

    哈哈!

    哈哈!

    终于没忍住,笑出来了。

    可想而知,曹孟奇的脸色,有多么的难看。估计一片铁青吧。

    好不容易忍住笑。回头。发现曹孟奇脸色煞白的可怕。眼睛里面似乎是要冒出火来。得,这家伙是真生气了。

    急忙上去,拍着老曹的肩膀,连忙说道:“我正好没事,陪你找。找到为止。”

    “不用。”曹孟奇咬牙切齿的蹦出两个字,“我自己来。”

    “在什么地方丢的?”张庸谨慎问道。

    “百乐门歌舞厅。”曹孟奇悻悻回答。

    张庸后退三步。

    斜眼。

    摇头晃脑。

    老曹?百乐门歌舞厅?

    嘿,伱老曹什么时候铁树开花,居然懂得去寻欢作乐了?

    好事。

    好事。

    你们曹家终于有后了。

    “你想什么呢?我是去跟踪一个人。”

    “保密吗?”

    “三处的。”

    “三……”

    张庸沉吟片刻。

    哦,原来是丁墨村的邮检处。

    唉,他现在都还不习惯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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