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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剑劈过血肉的顺畅感受,令朱温想起自己小时候劈柴的感觉。

    柴火虽硬,但只要摸准着力点,找到木柴的纹路,利用扭腰送胯的力量进行劈砍,便能迎刃而解。

    杀人也同样如此。

    骨头再硬,也硬不过甲胄。

    不披甲的敌人,总是会相对好杀很多。

    但朱温随即感到肩头一阵剧痛。

    颜景明如疯虎般猛扑过来,一部络腮胡子随着他的咆哮打着颤儿,长刀划出一道弯月般的冷冽弧光,正中朱温肩胛。

    “朱三儿,还我兄弟命来!”

    这种没什么道理的蠢话,却很能给战斗中的人壮胆。

    所以颜景明这一刀来得中气十足,相当有力道。

    若非朱温躲得快,这刀本该直接捅进他的胸口。

    凭借轻便的身手,砍不披甲的敌人,固然很痛快。

    但身上没披甲被人砍,显然就不痛快了。

    尤其是在开阔地面被一群人围攻。

    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对方还有几十人。

    其中颜景明算一个好手,剩下的也都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看到数人倒下,全无怕惧,反而眼中杀气充溢。

    不过,朱温已没有闲暇思考今天冲出来是不是鲁莽的问题。

    面对如蜂群般的敌手,他若想活下来,就必须继续杀人。

    于是他抽身疾退,背靠着那棵至少有五丈高的银杏树,掩护住自己的后方。

    同时眼角余光瞟着右方的芦苇丛,考量着是否可以遁入芦苇丛中,以减轻敌人的数量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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