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电冰箱厂和自行车厂盖的房,凭啥让钢铁厂的人住进去!”

    “你说凭啥,就凭那块地是钢铁厂的!”

    “杜书记发话划给我们自行车厂了。”

    “你小子……”

    李学军知道,论理绝对说不过李天明,干脆换了一个套路。

    “天明啊,都是国家的,何必分得那么清呢!那么一大片地,拿出几十套房来,根本不算啥。”

    “谁说的?”

    涉及到利益问题,李天明是坚决不能退让的。

    “大伯,其实,把房分给钢铁厂的那几十户职工,也不是不行,关键是……”

    “你说!”

    “必须签订租房合同,而且,要签和电冰箱厂和自行车厂的工人一样的租房合同!”

    刚刚上楼的时候,李天明又想了一遍,孙立的办法并不可取,就算钢铁厂真有那么多闲置的房子,也不可能一下子都拿出来。

    想要让那些钢铁厂的工人搬走,这个可能性并不大。

    既然如此,那就换个思路,重新签租房合同!

    在合同当中规定好,使用权,仅限于钢铁厂的工人本身,不能作为遗产,一代一代往下传。

    既然换房不行,现在抛出这个条件,应该更容易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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