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培训或是运动员转会的行业,合同都有特殊条款。

    既然提前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江明当然做好了充足准备。

    首先是合同上。

    在所有能够接触到核心事务的俱乐部正式成员,江明都与之签署了最少为三年的的长期合同,并按照法律的规定,明确了其中的违约金金额——设置在了上限的三倍年薪额度。

    也不用担心合同条款不被认可,因为在俱乐部这个行业中培训投入、资源支持等都可以折算为违约赔偿基数。

    这也是为何什么,原时空某合同队开了离谱条款,却仍旧被视为合法的原因。

    毕竟培训投入和资源支持这个东西,想要核算起来,实在是过于麻烦。

    另外就是转会费设置方面,很多人其实不知道,教练员和选手一样,都是可以设置转会条款的,即俱乐部可在合同中约定,若教练在服务期内跳槽至竞争对手,新俱乐部需向你支付一定的转会费。

    转会费正常额度一般在该教练年薪的1-2倍!

    当然,如果NXG有人不想跟他走正常转会也可以,保底两年的竞业禁止期限了解一下,并且在法律系学长摇到了自家宗门老祖的情况下,合同条款中是则外增加了知识产权归属类。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你跟我玩阴的,那我就有权要求你这个教练在工作中开发的战术体系、训练方法等归还俱乐部所有,禁止其在竞业期内为竞争对手提供同类服务。

    你都被禁止在竞业期内为竞争对手提供同类服务了,就问你违约跳槽还有什么意义呢?

    若江明只是抱着赚快钱的心态涉足电竞,上述内容或许已经足够。但既然他的目标是整顿电竞圈、打造一个电竞豪门,仅靠合同条款限制来留人显然不太现实。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规则总有漏洞可钻,总能有人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应对之策。

    所以,江明选择的是一步步砸待遇!

    合同是冰冷的,但真金白银却是温暖人心的。

    俱乐部往后不断发展,待遇随之提高。

    首先是基本工资方面,整个俱乐部从上往下,不管是登场打比赛的选手还是后勤负责做饭的阿姨,都为其保证在市场平均线以上。

    另外就是激励奖,除了各大公司玩烂了的个人绩效之外,江明还额外设置了“团队成就奖金池”,根据俱乐部年度成绩然后按照所获奖金,制定不同岗位分红比例,每年年底从奖金池总额中提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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