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到衙,准备审判,请张老批准。”

    张爵只是过来临时主持工作的,对下面这些争名夺利的破事不感兴趣,但是好奇的问:“他犯了什么罪?”

    钱指挥答道:“与数名熟人当街聚众赌博,赌资五文钱。”

    张爵:“......”

    你们踏马的是不是专门翻了《问刑条例》,从里面找出了最轻的一项罪行,然后表演行为艺术来了?

    已经七十六岁的老人家,差点也被这对混账的抽象操作窒息到当场送走。

    作为一名在曾在街头干过十多年的锦衣卫官,张老指挥对很常见罪行的判决很精熟。

    国初制定的《大明律》已经完全不实用了,根本无法适应当今社会。

    所以现在司法官员判案,其实都是根据一本《问刑条例》来进行审判。

    《问刑条例》里有一个举例是:三五熟人相聚,仅以极其微小的赌注进行娱乐性赌博,并非开设赌场或以此为业,且为初犯。

    判决参考:参照“不应为”条进行轻判,允许赎款,每笞杖十文钱。

    这意思就是,罚点钱就行了,一共一百文钱。

    在整本《问邢条例》里面,这项几乎就是最轻的一项罪行。

    所以白榆的罪行可以说,完美复刻了《问刑条例》里的场景——

    数名熟人,初犯,娱乐性为主,不以赌博为业,赌资微小只有几文钱。

    一模一样,一点不差。

    如果世间真有完美犯罪的话,这算不算完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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