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

    当马车疾驰而过时,要赶紧闭上嘴。

    不然就吃屎了。

    天黑以后巷子里就不要去。

    穿着草鞋的余令走过一回,不小心踩到了尖尖。

    尖尖顺着草鞋的缝隙瞬间爬满你的脚底。

    然后钻到脚趾缝缝里……

    那凉丝丝的的触感,余令此刻脑子里想起来还是惊恐的。

    这可是京城啊,住着无数勋贵的大明京城啊。

    还有那“百鸟朝凤”之地。

    那地方就算是神去了,它也得流眼泪。

    夏日一到,那是真的辣眼睛。

    怪不得要洒水净街,黄土垫道。

    (pS:没胡说,明朝才子陈正龙言:北地粪秽盈路,京师尤甚,白日掀裸,不避官长,体统亵越,小人相习而暗消敬惮之心)

    余令没有时间去矫情。

    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最大。

    就算这位余伯对自己有所图,那自己也得先吃饱饭。

    饿肚子的感觉太难受了。

    在饥饿的摧残下,人就是野兽,全是本能,为了一口吃的,可以无恶不作。

    舔了舔嘴唇,余令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吃饱。

    不过肚子里面有了东西,脑子瞬间清明了不少,余令开始思量发生了什么。

    一边想,一边记着熟的不能再熟的道路。

    可能是怕自己跑了,吃完饭以后余员外又主动牵起了自己的手。

    不过没用力,只是轻轻地握着。

    望着员外白嫩的手,余令有些自残形愧,自己的手像个鸡爪子。

    走过了三条街,余伯在一处宅院处停了下来。

    敲门声响起,侧门伸出半个脑袋,片刻之后大门打开。

    门关上,余员外松开了余令的手,主动介绍道:

    “门房张伯!”

    “张伯好!”

    “好~”

    过了影壁,映入眼帘的是四合院,很大的四合院。

    院子里有一棵大枣树,枣树伸出来的旁支上挂着一个秋千。

    秋千上跳下一个小女孩。

    余令知道小女孩看了自己一眼。

    可能是家里来了陌生人,小女娃跑得飞快。

    朝着蹲下身的余伯冲了过去,一头扎到他的怀里,脑袋埋在脖颈间。

    “爹!”

    糯糯的叫喊香甜入耳,安静的屋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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