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这里,剩下的路程就不多了。

    余令在打量着北面的风光,卫所下有人在用不经意的余光打量着余令。

    “来了!”

    “是啊,来了!”

    “吴守备怎么说?”

    “守备说这队伍是一只肥羊,是去往互市和蒙古各部交易马匹牛羊的肥羊,昨日看了,他们的车驾上全是绸缎。”

    “那……”

    见手底下的兄弟伸手抹了抹脖子,张俊笑了笑:

    “不行,不行的,绸缎是死物,落在我们手里就砸在手里了!”

    “那守备的意思是?”

    “等过了卫所管辖范围先杀一批,等到他们从互市交易归来,再杀剩下的一批,事情就这么简单。”

    “一次弄完多省事!”

    “天啊,身边怎么全是你这样的笨蛋。

    记住,绸缎是死物,还是蜀锦,是蜀锦啊,留下来就砸在手里。”

    张俊越想越气照着自己身后的护卫就是一脚,怒骂道:

    “可马匹不一样,天下这么大,马儿这么多,一发卖,谁知道这马是谁的,有标记么,喊它,它会答应么?”

    “头儿,别打了,别打了,知道了,也记住了!”

    “找谁?”

    “崔大狗!”

    “他那点人是不是有点少?”

    “从长安来的队伍里只有五人出自卫所,这五人还是被人嫌弃的五人,除了吃的多,一无是处。”

    ………

    休息的两天时间一晃而过,队伍再次出发。

    余令本想去看看丹霞地貌在大明是什么样子,一想到去那里又得走路,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余令准备等回来的时候再看。

    这一次出发所有人的兴致都高昂了起来,因为离此行的终点不远了。

    虽然朱县令说了尽量不要钻帐篷。

    但瑾哥却用大家的钱买了那么多的盐。

    原先还担心万一禁不住诱惑钻了人家帐篷走时给人家点什么好。

    此时就没有这个担忧了,给一小袋盐那就是好东西。

    都是男人,这个念头一升起,那动力无穷。

    朱县令望着悄声讨论的众人轻轻叹了口气。

    他幽怨的望着余令,因为此行的余家人都是十七八岁,几乎都是军户子弟,都没完亲。

    这群汉子,总有使不完的劲,总是精神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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