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令当初在东厂当官纯属恶趣味。

    因为恶趣味太多,所以余令才喜欢让东厂在夜里抓人。

    那种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的行为习惯也改了。

    改成了穿普通衣衫,俗称便衣!

    可余令不知道,他的恶趣味在东厂却完美的继承了下来。

    先前东厂喜欢耀武扬威的办案抓人,生怕别人不知道。

    他们觉得威风!

    如今的东厂风格变了。

    因为余令的那句“打枪的不要,悄悄地翻墙”,从那以后,东厂喜欢翻墙头,跑到人家卧房点油灯。

    他们觉得刺激!

    如今魏忠贤来了,他并没有去改变先前的一切。

    他人读书虽然少,但脑子是真的好使,而且为人也大方。

    当年在市井厮混的生活并不是耻于开口的不堪。

    讲义气,大方,爱赌,让他很快就和东厂的人打成了一片。

    他知道兄弟们要什么,也知道兄弟们缺什么。

    兄弟们要的他都给,钱,女人,权力,外加一张张的大饼。

    如果说苏怀瑾和余令做事会考虑他人的看法,魏忠贤直接不考虑。

    他只考虑兄弟们愿不愿意跟他混!

    财散人聚!

    东厂的他一边杀人,一边和底下的人搞关系。

    先前他在市井怎么混,如今在东厂更让他如鱼得水。

    东厂的獠牙见血了。

    新的一天朱由校又开始了木工生涯,朱大嘴给他打下手。

    虽是初来乍到,朱由校对朱大嘴等人的信任超越任何人。

    “吃什么?”

    “万岁爷,今日我还是想吃面!”

    “不用给我省,锦衣卫送来了一大笔钱,这点饭钱我还是有的,说说,想吃什么都可以,别客气!”

    “面!”

    “朕说了,朕有钱!”

    “多加肉臊子!”

    朱由校彻底无语了,可他哪里知道,一碗面,多加肉臊子且能吃到饱已经是极好的享受!

    长安好多人连面食都吃不上呢,更不要提加肉的面!!

    “好吧!”

    面很快就来了,朱大嘴吃的呼呼作响。

    望着出现在门口的魏忠贤,望着魏忠贤点头,朱由校也端起面碗,美美的吃了一大口。

    “朕养的狼开始吃肉了,你们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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